皇家royal1688活动性课程“向春天招手”放风筝比赛评比细则
日期:2013-05-07 14:09:19  发布人:Apple  浏览量:1112 打印本文

皇家royal1688活动性课程

“向春天招手”放风筝比赛

评比细则

班级         小组          评比日期           评分人                        

检查项目

具体内容

 

制作(20’)

材料全自找、自加工(5’)

 

合作默契(5’)

 

图案花样(5’)

 

设计精巧(5’)

 

起飞(10’)

.从风筝离手时开始记时,5分钟内风筝放飞离地约5米高算成功。每个风筝有3次放飞机会(第一次成功记10’,第二次成功记6’,第三次成功记2’)

 

飞行留空时间(15’)

放飞达20米且放飞者在规定区域内算放飞成功,裁判开始记时,规定留空时间为25分钟。参赛风筝无缠绕其它风筝,无断线,无坠地评15’。若出现上述情况按正常飞行时间折扣记分,每少一分钟扣1’,本栏目分数扣完为止。

 

高度(10’)

风筝高度利用测放出的风筝线的长度来计算。同一组内最多的记10’,第二名记8’,第三名记6’,其余记4’,不能升高的不记分。

 

放飞技巧(10’)

在留空时区内,根据不同题材要求风筝放飞稳定灵活,收线、放线运用自如酌情记分。

 

飞行花样(25’)

运用收放线动作使风筝翻腾(如龙)、打转(如鹰),变换位置或风筝某个部位能运动、花样动作与主题相适应且这些动作能由放飞者控制重复展现最多得25’,其余酌情依次递减5’,无此类动作的最多得5

 

回收(10’)

能正常无损坏地回收得10’(回收过程在风筝到手之前不得坠地或緾绕其他物件,一次扣5’, 本栏目分数扣完为止,在地面上拖回不得分)

 

 

犯规说明

1.放飞时未经裁判同意,随意换地点;

2.放、收线时有意緾绕他人风筝;

3.风筝转借、替换、增减装饰品;

4.检录三次不到者;

5.不服裁判者;

6.不是参赛选手放飞的风筝。

八、注意事项

1.采用现场比赛方式,风筝制作限时1.5小时。风筝放飞限时45分钟(开始比赛到成功收回);

2.风筝制完成后,选手完成后选手到放飞场地进行10分钟(此时间算在制作时间内)试飞,在能飞起来的前提下,评委再对风筝的制作及外观打分确定成绩;

3.风筝制作类形、样式、尺寸都不作限制,参赛队自行确定;

4.风筝制作比赛用的骨架、材料、线绳及一切工具等参赛队自备;

5.选手一律不准携带已完成作品或局部成品进入赛场(竹签可事先劈好、抛光,但其长度要现场剪裁),如有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6.在比赛过程中,参赛者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7.在比赛过程中的各项分数分别由各裁判分项打分,报总台后再汇总。

8.如果在飞行过程中线断开而导致无法评判的部分均不记分。评为末等奖。

九、比赛分类、奖项设置

1.  初一初二每班分别选派两个小组参赛,

2.各年级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其余为鼓励奖。

同一组内分数相同的采用同分并进原则。

备注:

1. 比赛根据自愿参加原则,比赛时各班可安排其他学生观看;

2.各班先进行必要的活动安全教育,避免活动跑动中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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