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暨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
日期:2009-07-02 10:37:48  发布人:Apple  浏览量:1077 打印本文

 

年度考核暨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管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教师提高政治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教师晋升、聘任、奖惩、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 二、考评时限和使用 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及年度考核时效为2008年8月1日~2009年7月31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评选结果是教师职务晋升、职称评审、聘任、奖惩以及实施校内结构工资和调整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 三、评选条件与方法 评选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工作量。 1.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考核,以定性考核为主,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定为不合格: (1)反对或抵制党的基本路线的; (2)严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有其他不良行为的; (3)搞营业性家教、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的; (4)上班时间炒股、做生意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参与赌博,情节严重的; (6)教育教学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 (7)其它有损学校和教师形象的行为。 2.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以定量考核为主,以期中和期末教学工作检查分值的平均值为本学期考核分值,作为评先的主要依据。 3.教学工作量考核,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分为符合工作量要求、基本符合工作量要求和不符合工作量要求(教师工作量标准见附表)。实际承担工作量达不到应承担工作量的60%(经学校批准的照顾对象除外),考核结果应确定为不合格。 四、考评程序 1.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
  校先进   校先进
初中语文 2 政史地组 4
初中数学 2 物理、信息组 3
高中语文 3 生化组 3
高中数学 3 体艺组 2
英语组 5 后勤组 2
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指标由教研组按程序组织推荐。 3.个人学期总结(在教研组集中讨论时宣读),具体时间7月11日上午8时。 4.按照各组指标,根据条件(个人小结和本学期考核分值)民主评议,产生候选人员名单(中层干部按任教学科分配到相应组参与考评)。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依据德、能、勤、绩四方面成绩,特别是注意要把本学期考核分值作为参评的主要依据。最后确定本组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人员及年度考核优秀人员。 5.教研组长向校长室报送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和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同时负责收齐送交本组教师的《皇家royal1688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以便及时存入人事档案。 5.校长室最终讨论确定教师考核等次和评先结果。 附表一 泰州市市直学校教师工作量标准参照表

普通高中 职业高中 初中 小学
政  治 12 10-12 12-14 16-20
语  文 10-12 10-12 10-12
数  学 10-12 10-12 10-12
英  语 10-12 10-12 12-14
物  理 12 12 12-14
化  学 12 12 12-14
生  物 12-14 12-14 14-16
历  史 14 14 16
地  理 14 14 16
体  育 14 14 16
音  乐 14 14 16
美  术 14 14 16
劳动技术 14 14 16
专业类课程   10-12  
附表二 皇家royal1688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任教学科   任教年级和班级   年度考核分值  
年度 奖惩 情况  
年度 公开 课和 论文  
个人小结(德、能、勤、绩)                                           个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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