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好人”选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文明办,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传和统战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推动形成发现、推荐、评选、宣传、礼遇身边好人的良好运行机制,推选出更多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好人,现将《“泰州好人”选树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市文明办
2022年1月25日
“泰州好人”选树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推荐、评选、学习身边好人,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尚、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泰州好人”选树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树范围
所有本地市民,包括长期在泰生活的外来人士和泰州籍在外人士,凡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质朴感人、群众认可度高的个人或群体,均可参选。
二、选树标准
(1)助人为乐好人:主动给他人无偿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和社会赞誉;
(2)见义勇为好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4)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5)孝老爱亲好人:注重家训、家风和家教,孝敬老人,关爱子女,关心亲属,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泰州好人”每季度选树一期,每年选树四期,每期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大类,原则上每期评出“泰州好人”15人/组。
三、选树程序
(一)报送途径
1. 各地推荐:各地文明办落实属地责任,常态开展“身边好人”推选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推荐“泰州好人”。对候选人材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理、编写、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文明办报送;
2. 单位推荐:市直各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先进人物评选活动,发现挖掘身边先进个人或群体,事迹材料由部门(单位)党组织审核后报市文明办;
3. 媒体推荐:泰州日报社、泰州广电台按月梳理新闻报道中涌现的好人典型,及时择优向市文明办提供“泰州好人”线索;
4. 群众推荐:鼓励广大市民群众及时上报身边的“泰州好人”线索。群众可直接向各级媒体热线或向各地文明办进行推荐和自荐。
(二)报送要求
1. 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征求拟推荐“泰州好人”候选人本人及所在单位意见后,应征求当地公安和信用等部门意见,确认没有违纪违法、社会诚信等问题后,正式向市文明办推荐。
2. 各地文明办每季度原则上推荐不同类别“泰州好人”候选人不少于5人/组,市直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推荐。每组典型不超过3人,见义勇为事件发生时间不超过1年。已入选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榜”和“江苏好人榜”的不再列入推荐范围。
3.各地各部门在每季度第二个月月底前,将“泰州好人”候选人推荐表、事迹材料、核查情况、照片等有关材料,报送至市文明办工作邮箱tzwmbddc@126.com,联系人:霍忠稳,联系电话:0523-86886057。
四、选树宣传
市文明办牵头组织评出“泰州好人”,并通过“泰州发布”“文明泰州”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公示投票,广泛开展社会评议,确保当选“泰州好人”群众口碑好、社会认同度高。对评出的“泰州好人” 结合中国好人发布等举办发布活动,颁发好人证书,开展展示交流和关爱礼遇,并从中择优推荐参评“江苏好人”“中国好人”及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在2022年第一季度评选周期内,成功入选“江苏好人榜”的候选人直接当选“泰州好人”。
五、相关要求
1. 开展“泰州好人”选树宣传活动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传统美德、培育时代新风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对所推荐的“泰州好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泰州好人”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
2. 泰州日报社、泰州广电台要对当选的“泰州好人”持续开展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好人、争当典型的良好氛围。各地要认真做好“泰州好人”培育管理、关爱礼遇等后续工作,广泛利用美德善行园(馆、街、巷、榜、网)立体展示模式,常态开展“泰州好人”等各类道德典型的宣传展示,不断加强好人队伍建设,让人们学有榜样,使好人得到尊崇。
3.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用好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各类阵地,组织开展“身边好人”现场交流、典型事迹文艺作品展示、好人故事巡演巡讲等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和熏陶。制作推出短视频、微电影等产品,广泛运用“两微一端一抖”等新媒体,传播好人高尚精神,放大好人示范效应。
4. 市文明办将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各级“身边好人”上榜情况、好人线索举荐量及“中国好人”候选人投票评议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此活动作为对各地各部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泰州好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推荐类型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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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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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核查情况 |
(信用、公安等部门 核查情况请附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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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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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 标题 |
(2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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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男(女),××××年生,××市(县)××居民(村民)。 (主要事迹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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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主要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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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所有申报信息及提供材料内容真实有效。 承诺人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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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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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文明办或市直部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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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另附1000字以上事迹材料和2张电子照片(1张标准证件照,1张竖版生活照或工作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