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安〔2021〕2号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各高校,市直各学校、有关幼儿园: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各校制订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请于3月25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安保处。联系电话:86999877。
泰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提升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根据省、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聚焦学校安全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周期,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着力消除学校安全风险隐患,着力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学校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教育培训内容。通过电子显示屏、板报橱窗、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平台,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安全生产学习宣传活动。
(二)切实筑牢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免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和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有效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三)不断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辨识评估,形成风险隐患清单,落实化解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预警、管控和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号等闭环管理。加强与属地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城管、消防等部门联动,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促进责任共担、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安全共治,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治理合力。
(四)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开展治安防控专项整治。切实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小学幼儿园智慧安防建设的指导意见》,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完善安防基础设施,加快技防升级改造,夯实安防工作基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点人员管控,严格落实全封闭管理、保安值守、内部巡查等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加强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同公安机关强化巡逻守护,不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2.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高层建筑、食堂、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实训室、危险品储藏室、物资仓库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易发多发部位,集中整治老旧校舍消防通道不符规定要求、消火栓缺失、应急疏散指示灯和应急照明灯不能正常工作等情况,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专业维保。推动学校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确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强化电气火灾防控,推动智能充电设备的安装使用。强化学校微型消防站实训演练,加强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
3.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运用“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登记等制度,确保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餐厨垃圾处置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参与学校食堂监督。
4.开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泰州市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全市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安全监管制度。建立高校危化品登记管理系统,摸清涉危实验室及危化品底数,制定风险分布档案,明确重点监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分类监管,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全面整治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定期检查各类实验室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等情况,及时规范安全处置。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做好参与实验的学生、教师、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使其了解掌握实验室涉及的危险源、安全操作规范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方法等,严防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5.开展校车与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校车管理的条例和意见,所有专用校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配备必须的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所有专用校车必须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控。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和驾驶员资格审验。整合校车服务公司,提高抗风险能力。督促指导校车服务公司、学校及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五统一”“五定”管理。严禁校车驾驶员超员、超速、闯红灯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督促随车照管人员认真履行照管职责。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改善校车经过的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校车行经线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校车停靠站点(台)、候车亭建设。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黑车”接送学生行为。突出抓好学生春、秋游及其他集体外出活动的组织管理和交通安全,购买师生乘车保险,保障师生乘车安全。
6.开展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学校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摸清校舍安全底数,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校园设施设备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确保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完善恶劣天气应急机制,加强对校园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遭受雷击、地基沉陷等区域预防措施,落实学校在建项目施工隔离管理等安全措施。
(五)全面提升学校安全支撑保障能力
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在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安全知识教育。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常态开展安全教育、周末节假日安全提醒。利用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等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泰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实训基地作用,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经常性开展安全素养实训,鼓励在泰高校师生到安全实训基地开展安全实训和拓展体验。推动学校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安全教育,推动建设安全生产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加大物联智能感知终端设备装备力度,推动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4月)。研制印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召开相关会议进行部署。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5月—6月)。组织各地、各校按照市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与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持续整治阶段(2021年7月-12月)。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号。探索依托专业力量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评估,进一步突出安全治理的专业性、精准性。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梳理在制度规定、办法措施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推广一批制度成果,固化整治实践长效机制,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学校安全稳定的责任。
(二)突出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整改。强化学校安全源头管控和系统治理,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各类安全风险。狠抓隐患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全部落实到位。协调推进疑难复杂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充分利用省校园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平台和泰州市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动态监控推进安全隐患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实现销号管理。
(三)深入督导检查,强化问责问效。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有效开展,及时发现解决各类问题。将专项整治纳入各地、各校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效果不好的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及学校安全事件频发的市(区)和学校,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抄送:省教育厅,市政府办,市安委办。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