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州市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1-06-03 11:02:34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1843 打印本文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苏教基函〔2021〕11号)及省、市中小学教材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泰州市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书目》)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目》对应2021年秋季学期和2022年春季学期使用,同时对2021-2022学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的教学用书以及中小学语音教材提出了要求。

二、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一、二、三、四、五年级小学科学使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六年级可沿用原选用版本教材,也可在充分评估后选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保证教学秩序平稳。

三、义务教育阶段每门学科每个年级每学期只能选订1种(1本)教材。《书目》中全一册教材供学生一学年使用,各地应在2021年秋季学期选用并征订。教师用书及挂图等仅供学校为教师教学选用,不得为学生征订。

四、2021年秋季和2020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二年级使用《泰州市2021-2022学年普通高中高一年级、高一年级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公布的教材; 2019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使用《泰州市2021-2022学年普通高中高三年级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03年版课程标准编写)》公布的教材。

五、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泰州市2021-2022学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其他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适合的普通学校教材内容进行教学。

六、体育运动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泰州市2021-2022学年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七、2021-2022学年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目为:小学《音乐》、《美术》;初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读本》(小学版、初中版及高中版),各地中小学校按学生数的1/3征订。小学《科学》按要求调整为非循环使用教科书,由各地中小学校按学生数进行征订。

八、《书目》中标注“▲”的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由各地根据教学实际选用。各地应严格按照“开课可订,不开课不订”的原则,根据《书目》规定的科目、教材版本、开设年级和当地实际进行征订。学校未开设的地方课程,一律不得征订该课程教材。

  九、我省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含语音教材)及作业本,严禁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教科书及作业本费用。各地开展小学一、二年级英语实验教学所需教材(含语音教材)费用按隶属关系由当地财政负担。

十、请各地各校按照《书目》选用教材,规范有序开展征订工作。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教材选用、征订、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选用《书目》以外的教材和选用地方教材但不开课的市(区)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市教育局将利用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书目》,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泰州市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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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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