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泰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
日期:2013-07-07 18:26:26  发布人:Apple  浏览量:2468 打印本文

 

高三各班主任老师请对照文件把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给学校团委陈兰

 

团泰委[2013]32号

 

 

关于开展2013年 

泰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

 

各市(区)团委,市教育团工委:

自2005年起实施的泰州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具有泰州特色的“圆梦品牌”。为使热心青少年公益事业的各界爱心人士更加深入地了解“圆梦行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地参与到“圆梦行动”中来,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圆大学梦。经团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微爱传递分?span lang="EN-US">Ta圆梦”2013年泰州市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微爱传递分?span lang="EN-US">Ta圆梦

二、指导思想

2013年圆梦行动以寻访爱心故事、励志故事为宣传主线,以社会爱心企业、个人、团体机构、媒体携手困难学子,通过结对资助、捐岗助学等项目为工作载体,以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活动目标,统一主题,上下联动,拓宽领域,注重运用新媒体深度挖掘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公益内涵,大力倡导助人自助的新型青少年公益理念。

三、活动时间

2013年7月上旬——8月底

四、活动安排

(一)汇聚微力量——爱心人士结对助学行动

1、活动内容

充分发动青联、青创会等各类青年社团和青年组织,整合青年文明号等各类社会资源,积极运用新媒体,宣传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意义和参与方式,广泛动员各方社会爱心力量的共同参与,以结对助学的形式,资助2013年泰州市成绩优秀、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

2、资助标准和对象

2013年泰州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对象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品学兼优考入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000—5000元/人。助学金申请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1)年人均收入在4000元人民币(含)以下的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考虑:孤儿,贫困残疾人、单亲家庭,城乡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遇意外事故、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致生活困难家庭。

(2)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优良。

(3)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助学金资助。

(4)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二类本科以上大一新生(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不在此次申请资助范围之内)。

3、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7月上旬—7月20日,宣传发动。各地按照活动统一主题和部署,通过微博、手机报、短信、社交网络、报纸、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发出倡议,宣传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意义,告知参与方式和资助标准,并做好参加人员登记报名等基础工作。

第二阶段:7月21日—8月10日,审核确认。各地希望工程工作机构审核报名材料,在学校、当地媒体进行公示,经团省委确认核对无误后填报正式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申请表。(《2013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申请表》将根据团省委审核确认后另行下发)

4、申请程序

(1)7月上旬,在新浪江苏网建立的2013圆梦行动专题(http://jiangsu.sina.com.cn/z/jshope/index.shtml)预报名。各地进行资格初审后,经团省委审核确认后,填写正式申请表(一式三份,后附手写感谢信),填好后到所在地居(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加盖公章。

(2)到高中毕业学校填写评语,并经学校团委盖章后上报到申报所在地(单位)团组织。

(3)经团组织审查合格并公示后加盖团委公章,由各各市(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团组织8月10日前统一上报2份至市希望办;

(4)8月中下旬发放助学金,同时要求获得结对助学的申请人向捐助人(单位)寄送感谢信。

(二)积聚微爱岗——爱心企业捐岗助学行动

1、活动内容

动员全市爱心企业为贫困学子提供百个以上爱心助学岗位,让贫困学子在爱心岗位上,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取大学学费(建议薪资标准2000元/人),使得广大贫困学子在获得经济资助的同时得到励志教育。

2、受助对象

(1)年满18周岁,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

(2)曾受过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的在校大学生

3、岗位要求

各地在征集爱心助学岗时要确认用人单位资质,征集的岗位要适合大学生勤工助学,用工行为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受助对象的人身安全。

4、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7月上旬,各市(区)征集爱心助学岗。

第二阶段:7月11日—7月14日,各市(区)组织自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受助生与提供岗位的企业进行爱心助学岗的双向对接。

第三阶段:7月15日—8月15日,自愿参加的大学生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勤工助学实践。各市(区)希望办要指导受助大学生将勤工俭学实践日志、工作体会及时发布至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专题网页。

(三)展示微梦想——受助学子青春励志行动

各地要充分挖掘“助人自助”的典型人物、感人故事,通过微文微图发布,微视频、微电影制作等方式,在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专题网页分享曾经受资助学子的成长、回馈社会经历,受助学子爱心助学岗勤工俭学体验,鼓励家贫志坚、自立自强的“励志生”晒心声晒心愿,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圆梦行动实施的全过程,充分展现新时期、新形势下受助学子自强不息、勇于践诺、感恩社会、回报祖国的精神风貌。

(四)展现微动力——团干部爱心走访受助生行动

结合团干部基层大走访活动,在全市各级团干部中开展集体走访慰问受助生活动,走进学生家庭,走近青年,与青年学子交朋友谈心,将资助款送到他们手中,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树立信心。建立长期联系,跟踪服务学子成长成才。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上下联动。2013年圆梦行动是纪念希望工程实施20周年的重点活动之一,是团市委、市希望办重点部署,各市(区)统一联动的大型公益活动,各地作为系列活动的具体承办方,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突出统一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实施全市联动。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市(区)要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社会知晓面,加强与电台、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的合作,尤其要把微博、即时通讯、社交网络等新媒体运用到工作全过程。根据圆梦行动的时间节点安排,全方位不间断地跟踪报道活动全过程,营造社会良好氛围。同时,借助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专题网页及时发布本地优秀“寒门学子”的感人故事,打造更具特色、更有广泛影响力的公益行动。

3、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各地要做好受助学生的组织动员、审核报名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规范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拓宽沟通渠道,建立联系制度,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助学金的管理工作。

4、综合评估,考核分配。今年将依据各市(区)宣传发动社会报名人数、自筹资助名额、募集助学岗位数和上报团省委圆梦专题网页学生资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考核,综合评估后进行市级资助名额的具体分配,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团市委年度考核内容。

联系 人:夏明

联系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

联系电话:0523—86839175,邮编:225300

电子信箱:tztwxsb@163.com

  

 

 

                            共青团泰州市委      

                            2013年6月24日

 

该文章所属专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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