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在广大同学中普及音乐知识,提高演唱水平,繁荣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特成皇家royal1688歌唱社团,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团是由校团委和学校音乐教研组直接指导和发起成立的组织,开展与歌唱有关的活动、探索歌唱表演等问题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普及音乐学常识,协助社员解决自身遇到的歌唱问题,学习一定的歌唱表演技巧。为同学搭建自主成长的广阔舞台,让歌声帮助同学们化解成长的烦恼。帮助同学们了解、认识自我,处理好人际关系,调整好心理状态,成为朝气蓬勃、健康乐群的新一代中学生。
第四条:皇家royal1688歌唱社团的名称是绘声歌唱社团。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五条:皇家royal1688歌唱社团实行社长负责制。会员实行注册制。本歌唱社团设社长一名,全面负责本社团的整体工作;设副社长二名,协助社长开展各项工作。产生方式:社团正式成立一个月后,根据工作表现和能力特长,经指导老师推荐,提交社团成员大会选举,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皇家royal1688高中部歌唱社团下设编辑部、宣传部、调查部、活动组织部、联络部、课题部等。
第七条:社长职责: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任免社团各级干部,确定各部职能,协调并协助各部工作;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主持召开会员大会;按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八条:编辑部的职责:收集、整理并审阅社员和其他同学上交的文稿、画稿、活动图片等。
第九条:宣传、发展部的职责:维护和扩大社团良好形象,负责制作海报、展板、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品,负责社团各种活动的宣传与通知,加强通讯报道,发展新社员等。
第十条:调查部的职责:负责校园热点音乐的调查、整理、统计、成文工作。利用问卷,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同学关注的问题进行报道。
第十一条:活动组织部的职责:负责演出活动的编排、新歌曲创作及社团财务收支统计。
第十二条:联络部的职责:负责与学校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的有关人员的联络与沟通。
第十三条:课题部的职责:负责有关音乐方面论文和课题资料的调查、收集、撰写和研究。
第三章 社 员
凡具有皇家royal1688学籍、热爱生活、积极进取、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观自信、心地善良、乐于奉献、关心同学的高中学生及承认本社团章程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入社。
第十六条:社员具备条件
(一)有高尚的思想道德。
(二)学习成绩合格,学有余力。
(三)团结友爱,具有团队精神。
(四)有创新意识,能吃苦耐劳,有责任感、集体荣誉感,有敬业、奉献精神。
(五)组织纪律观念强。
(六)对音乐及歌唱有兴趣。
(七)守时、守信、坦诚、率真、能信守本社团相关保密原则、服从相关部门安排。
(八)愿意遵守本社团各项章程。
第十七条:社员基本权利
(一)入社、退社、言论自由。
(二)有参加社内各项活动及监督工作的权利。
(三)有参加社团事务讨论,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四)有表决权、批评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第十八条:社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
(二)有组织、有纪律、有秩序、有原则,服从统一安排管理。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社团安排的任务。
(四)主动对社团提出批评与建议。
(五)自觉维护社团形象。
第十九条:社员纪律
(一)社团纪律是社团内部各级组织和全体社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社团进步、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全体社员必须自觉遵守社团纪律。
(二)社员无正当理由,三次不参加社团会议或活动者,视其自动退社。
(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者,视其情节严重,作出相应处理。
(四)社员缺乏勤奋意志、没有进取心、不履行社员义务,社团有权对其批评或警告,严重者劝其退社。
第四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下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