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royal1688科技活动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 社团名称:皇家royal1688科技活动社
二 社团性质:本科技活动社是所有科学爱好者共同的兴趣和热情而组成的组织。本社团是在校学生会的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社团章程,独立开展活动的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团体。
三 社团宗旨:不断尝试,不断创新,不断进步。追求低碳时尚,走向绿色文明。
四 社团目的:目的在于团结和引导对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感兴趣的广大同学,适应当代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勤奋思考,勇于实践,全面提高。
五 社团的基本任务:本社团将根据学校相关制度,围绕科技创新这一中心,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开展各项科技实践活动。同时为每年一度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做准备。
六 凡我校对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感兴趣的学生,均可自愿加入本社团。社员通过符合社团章程的民主程序,具有讨论决定本社团的重大事务,参加社团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同时应遵守本社团章程,积极工作,维护本学校以及本社团荣誉。
第二章 社团成员的权力及义务
凡认同本社团章程、对科技事业充满热情、有兴趣进行科技创新活动的皇家royal1688学生,由本人报名申请,经社团委员会批准,即可成为本社团社员。社团成员有退团的自由,成员到初三、高三时不担任任何干部,除常规性工作之外不再负责其他工作。
一 社团成员的权利
(一) 在社团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社团成员可向社长自荐为社团干部候选人。(二) 优先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取得有关资料,择优参加科技创新比赛。(三) 参与本社团管理,出席社员会议,听取、审议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 质询、建议、批评和监督本社团各项工作。
(五) 询问和监督本社团财务开支情况。
(六) 向创新科技社提出开展活动支持和帮助。
(七) 推荐新社员。
(八) 社员有退社自由,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员会批准,即可退社;凡严重违反校规、章程者,经本社团委员会决定可取消会员资格,不再享受社员的权利。
二 社团成员的义务
(一) 关注科技发展动态,不断提高自身科学素质和实践能力。
(二) 遵守社团纪律,按时参加社团会议。
(三) 充分落实组织部安排的任务,必须按时完成,对任务有更好的意见或建议可立即向上反映,委员会将正确采纳。
(四) 听取非社团成员对本社团的意见或建议,想社团组织反映。
(五) 自觉维护学校及社团的名誉和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社团的影响。
(六) 积极参加探究实践活动,有持续的热情和新颖的创意。
第三章 社团的工作方式
一 社团的活动
本社团主要组织参与和科技实践相关的各种活动,根据每学期的活动规划,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书。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普宣传与学习
1.贴近生活、贴近时事进行相关科普知识宣传;
2.组织校内研究性学习成果答辩工作;
3.组织社团成员到校外科研机构参观学习;
4.配合学校举办科技文化讲座;
(二)科技创新实践
1.组成课题小组开展探究实践活动;
2.组织课题小组研究成果报告活动;
(三)展示与交流
1.创办校内刊物,宣传最新科技动态,发表学生论文;
2.创建学生论坛,提供探究学习交流平台;
二 社员的工作要求
为尽量避免占用学习时间,每位社团成员随身携带工作手册,所记内容如下:
(一)在校园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途径;
(二)对社团工作的具体建议;
(三)工作摘要;
(四)关于科技工作的自身体会。
第四章 社团的纪律
一 服从安排,严禁各部门私自修改任务。
二 工作时注意配合,与去他社员友好相处。
三 礼貌待人,严禁与学校领导、老师及其他同学发生冲突。
四 严禁不经社团委员会同意,以社团名义进行任何活动。
五 不得无故在社团会议上缺勤。
第五章 社团的组织
社团由指导老师、社长带领社团委员会,委员会以下设各部门,成员直接在各部门工作,具体如下:
一 社长由上一届设置指定产生,设置有对重大挥动的决定权,同时有义务努力致身于社团建设。
二 社团委员会由社长提名并经公投产生社团委员会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自行管理社团的一切事务。社团委员会决定开会日期及开会地点。社团委员会有提名开除社团成员,并在会议上公投议定。
三 委员会以下设各部,各部部长由委员会指定产生,负责本部门工作分配及监督。现主要部门如下:
实践部:负责社团各项科技实践研究工作(如课题小组的组织)
宣传部:负责社团活动的各项宣传工作(如设计海报)
秘书部:负责社团对外联系,负责活动记录,资料整理、保管及财务工作。
四 社团科技实践工作以课题小组形式进行,小组设负责人;
五 社团实行财务公开制度,经费收入支出情况接受全体社员的监督。
第六章 社团的奖惩制度
一 每学期评选优秀社员,给予精神表扬和表彰奖励。
二 对于在本社举办比赛获奖的社员,给予表彰奖励。
三 对于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 无故缺勤三次以上则视为自动退社。
五 对于到处宣扬不良思想,给社团造成不良形象者,勒令其退社。
六 制造或传播谣言、扰乱学校正常秩序,利用社团工作或刊物煽动同学闹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社团的经费
社团经费主要向学校申请,设备和实验地点由学校提供,由秘书处监管。社团所有款项须经社团委员会同意方可使用。
第八章 附则
一 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二 本章程将在今后活动中不断补充和完善。
三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