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royal1688化学社章程
日期:2012-03-18 20:54:21  发布人:Apple  浏览量:2455 打印本文

皇家royal1688化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名称:待定

第二条、本社团是由皇家royal1688中学在校学生以及老师组成的学术性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以开展学术性研究、科技创新为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于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化学实验分析能力及科技创新能力,学习化学家研究问题的方法,提高学生自身素质,为以后的化学研究铺砖。

第四条、本社团接受校委会、团委以及学生会的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社团成立于皇家royal1688

第二章  活动内容

第六条、本团体的活动内容。活动形式要求规范化、系统化、趣味化。每次活动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有总结。

()开展研究型学习,从实验学化学:指定实验探究、自主实验探究

()化学竞赛辅导;

()科技创新,趣味实验,小制作小发明;

第三章  社  员

第七条、本社团的会员种类:个人社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本社团的章程;

  ()有加入本社团的意愿;

  ()对化学有着浓厚的兴趣;

第九条、社员入会的程序是:

  ()到自己所在班级的化学课代表处报名;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社员履行下列义务:

  ()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维护本社团合法权益;

  ()完成本社团交办的工作;

()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社团成员要严格服从社长和指导老师,互帮互助,团结协作。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

  社员如果两个月无理由不参加本社团活动的,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社长或相关负责老师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长以及相关负责老师。

社长以及相关负责老师的职权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

()计划或安排社团活动;

()选举和罢免社长;

()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本社团的社长、副社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科学的路线;

 ()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号召力;

(三)有较出色的化学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十六条、本社团社长、副社长须经相关负责老师选出后,方可任职。

第十七条、社长、副社长任期两年[社长、副社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相关负责老师表决通过后,方可任职。

第十八条、本社团社长及相关负责老师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社员大会;

  ()计划与安排社团活动;

第十九条、本社团副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社员大会;

  ()辅佐社长计划与安排社团活动;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社长以及相关负责老师表决后通过。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社长以及相关负责老师。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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