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royal1688“天籁轩”朗诵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的名称:“天籁轩”朗诵社团。
第二条 社团性质:以校内喜爱朗诵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学校政教处和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三条 社团目的: 推广普通话,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艺术,弘扬民族精神,为爱好朗诵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学习的平台。
第四条 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为“三进”工作的常态开展发力。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成员资格:本校在籍学生,对朗诵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社团理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
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理事若干,任期均为一年。理事会由理事组成。
第八条 社长、理事产生办法:
(一)社长在校学生会社团部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报校团委备案。
(二)理事由社长提名,经社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三)理事会成员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按以下程序进行。社长空缺的,有理事会提名推荐人选,并向全体会员通报;理事空缺的,由社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会员通报。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帮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的。
(四)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
(五)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和理事会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六)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条 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我介绍,技术展示交流;社长发言,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的一些工作要求;发放会员证。
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理事会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学习的成果。
第十一条 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归“天籁轩”朗诵社团
第十四条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完善章程。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校政教处、团委批准之日起实施。
皇家royal1688“天籁轩”朗诵社团
20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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