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文件 |
泰姜教〔2013〕100号 区教育局关于集中 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各区直学校: 今年7月以来,我区开展了以“爱生、敬业、清廉”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实践活动,各校紧紧围绕活动要求,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培育教师职业精神为重点,认真组织师德教育、师德讨论和师德实践系列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师德高尚、知识渊博、精于教书、勤于育人、为人师表、群众满意的优秀教师。但仍有极少数教师职业道德水准不高,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纪违规,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南苑学校教师宋某严重体罚学生问题以及我区某中学教师胥某有偿家教问题,就是其中的典型。区教育局就这二起教师违反师德等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组织学习。向全体教师通报《区教育局关于近期严肃处理二起教师违反师德等问题情况的通报及集中警示教育工作意见》,系统组织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组织学习我局近年来关于教师违纪违规处理的相关文件,即《市教育局关于省姜堰中学教师华某军、市励才实验学校教师华某芳违反公共秩序问题以及市罗塘小学教师张某有偿家教问题的查处情况通报》(姜教人〔2012〕81号)、《区教育局关于近期我区2所学校少数教师违反师德等问题的查处情况通报》(泰姜教人〔2013〕40号),不断强化法纪意识。每次集中学习时,每位教师都必须在学习会议记录上签名,因事缺席的必须补学补签,真正达到人人皆知、个个明白。 2.集中开展讨论。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研讨活动,帮助全体教师树立科学的价值观、职业观和育人观。组织教师观看近三年教师节活动录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用身边的优秀教师榜样来激励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良好的师德师风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姜堰教育良好形象。 3.强化问题整改。各校要以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行风评议“回头看”和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彻底排查师德师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期限,明确责任到人。 4.完善长效机制。各校要以此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为抓手,因校制宜,制订师德师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师德师风考核和问责制度,全面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5.确保活动时间。从10月21日起至11月10日为集中进行警示教育时间,各校要确保不少于6小时的集中学习时间。 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区教育纪工委、监察室将成立警示教育活动专项督查组,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随机与定点相结合”等形式,对各校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监督,并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对在督查中发现的“流于形式、浅尝辄止”等情况,将严肃追究“一把手”校长的责任。11月20日前,各校就集中警示教育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区教育局监察室王东同志。 附件:关于近期严肃处理二起教师违反师德等问题情况的通报及集中警示教育工作要求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13年10月21日 附件 关于近期严肃处理二起教师违反师德等问题情况的通报及集中警示教育工作要求 一、宋某严重体罚学生问题 今年9月24日上午第四节课,我区南苑学校教师宋某在该校七(4)班上试卷评讲课时,让该班刘某等多名同学到黑板上板书答题。刘某同学答错一题,遭到宋某用右手掌背打脸和骂脏话。刘某回到班级第一排的座位后,宋某发现他摊在桌面上的试卷不是正在评讲的试卷,想到他作业错误多,成绩差,上课还不听讲,就更生气,一时失去理智,用拳头连续多次击打他的右面部颧骨,致使该生右面部红肿。事发后,该生被学校和家长送往市第二人民医院,经医生检查治疗后返回学校。当日中午,该生反映身体乏力,又被送往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并办理了住院手续。至9月26日还看到其面部青紫。从9月24日下午到9月25日,刘某的父母和家人先后多次到学校吵闹,讨要说法。其间,宋某先后被刘某的婆婆和母亲拳打,刘某的家人扬言要将刘某被打以及班级同学反映该事件的视频放到网上,在媒体上曝光,并要求学校将宋某开除。刘某的家人向我区城南派出所报案,宋某被公安机关传唤,接受了调查。刘某同学被打之后,为挽回影响,弥补过失,宋某多次向学生家长道歉,并在我区城南派出所的协调下支付了治疗等费用四万元。事件发生后,学校和我局监察室、综治办积极协调处理。目前,该生已经出院返校。另据班级学生反映和宋某本人陈述并查实,本学期宋某还对另一名学生进行了体罚。 身为教师,理应遵守师德,恪尽职守,教书育人,然而宋某无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虽然学校三令五申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特别是区教育局于6月20日下发了《区教育局关于近期我区2所学校少数教师违反师德等问题的查处情况通报》,进一步警示体罚学生等师德失范的严重后果,但其却充耳不闻,多次打骂学生,这次又在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顶风作案,损害了教师形象,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为挽回影响,以儆效尤,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宋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两年内师德考核不合格,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并个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医药等费用。 9月28日,根据《姜堰区教育系统建立协调媒体参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区教育局将这起体罚学生的严重违纪事件的处理情况主动向媒体进行了通报,用正确的舆论引导社会,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对事件的妥善处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胥某有偿家教问题 今年9月份,我区某中学教师胥某利用星期六上午8:00-10:00,接受所教班级的初一10名左右学生到其家中完成家庭作业,下午2:00-4:00,接受所任教班级的初二5名左右学生到其家中完成家庭作业,并为上述学生辅导过2次。胥某作为班主任,在按照个子高矮、男女搭配等规律正常给学生轮换座位时,偶尔也会将顽皮好动和测试成绩差的学生的座位调整到班级最后面,导致家长产生误解。胥某其行为已构成了变相有偿家教。目前,胥某已拒绝学生到其家中学习。 胥某所在学校曾多次组织教师学习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三令五申强调在职教师禁止从事有偿家教,不得利用节假日集中对学生进行辅导上课。但胥某无视相关政策法规,变相进行有偿家教。这起有偿家教事件由局监察室与该校共同进行核查。该校对胥某进行了严肃处理,责成其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开检讨,撤销其班主任职务,年度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鉴于其本人认错态度较好,教育局暂不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三、集中警示教育工作要求 总结、剖析宋某、胥某二人问题发生的原因,主要在于他们长期以来不注重学习和接受教育,缺失理想信念,偏离核心价值,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形象,法纪意识淡薄,自我约束力缺失,侥幸心理作祟,导致师德行为失控。他们因违纪违规受到组织的严肃处理,实属咎由自取,其教训是深刻的。在宋某体罚学生这件事件中,学校也存在管理责任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违纪行为不报告等问题。“一指之穴,能涸千里之河;一脔之味,能败十世之德。”希望全区广大教职工引以为戒,严于律已,加强自身修养,恪守师德规范。 当前,在少数教师身上还存在着教育方法简单、与家长沟通不够、思想动机不纯、言行举止不端、工作不负责任等问题;体罚学生、有偿家教、酒驾赌博、打架斗殴、男女相处过界、教辅用书征订违规等问题,在教育系统屡有发生。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必须要引起全系统上下的高度重视,形成广泛共识。为此,区教育局决定在系统内集中进行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要统一思想。各校要结合学习讨论,让广大教师明辨是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善于从别人的教训中吸取教训,深刻认识到这两起事件性质是严重的,处分是恰当的。宋某不是简单的体罚学生行为,而是一起殴打致伤事件,此行为不仅违反师德,违反教育法规,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关条款。宋某是当着一个班学生的面公然行使暴力,作为教师向学生传导的是以暴制错,对未成年人心理产生的危害很深。从这点上说,宋某作为教师是不称职的。学校虽三令五申严禁体罚学生,学校党组织也曾专题找其谈话,多次提醒,宋某仍我行我素,本学期还多次体罚学生,属屡教不改。事件发生后,组织上投入大量的资源协调处理此事,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工作秩序。因此说,宋某的行为不值得同情,不应得到原谅。胥某违反上级政策和学校规定,特别是泰州市教育局今年6月26日刚刚下发了《关于严格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还去搞有偿家教,引起学生家长举报,在社会上造成较坏影响。两起事件都发生在我区集中组织的师德师风教育实践活动之中,二人不听招呼,不接受教育,仍然顶风违纪。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群众深恶痛绝,网上骂声一片。宋、胥二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教师和教育的形象。区教育局对宋某的处理,是在认真调查核实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照相关条规,报区纪委案件检查室、审理室审核把关,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处分是严肃、认真、恰当的。对宋、胥二人的处理,进一步说明,不管出发点是否为了孩子,不管其动机好坏,只要违反法律法规,就必须受到严厉的处罚。在法律面前,没有情面可讲。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都是教育的“高压线”、师德的“红线”,碰不得,惹不起。国家、省、市、区都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约束,理应人人对法律有敬畏之心,对制度有敬重之意。但这两位教师自以为做得巧妙,不为人知,甚至为家教所得的一时的蝇头小利沾沾自喜,让偶尔体罚一下平安无事的假相蒙蔽心智,错误地认为家教是常事,体罚是小事,捅不了娄子,出不了大事。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由于平时一贯对自己有违师德的所作所为麻木不仁,我行我素,终于酿成苦果。虽然宋、胥二人受到了纪律的追究,后果严重,但这类现象在少数教师身上还存在,在教育系统还有部分教师认识模糊。甚至于我们有些教师收了家长的购物卡,还在公开场合显摆。作为教师,更应对法规常怀敬畏之心,常思失范之害。“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有了敬畏之心,才会有恭敬之礼;有了忧惧之心,才会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是要认清形势。当下社会,是信息时代、扁平化时代,时空距离感在缩短,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教育法规的熟悉和运用程度甚至超过教育工作者。录音录像等各种收集信息的设备,让各种丑恶现象立即曝露在众目睽睽、光天化日之下;网络媒体无孔不入的跟进报道,产生的“蝴蝶效应”让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能掀起大的“波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越来越便捷、开放的信息举报系统,使家长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变得越来越方便;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路线政策,使各级领导更加关注舆情民意,对网络事件、百姓诉求处理变得更快、更严。“表哥、房姐、校长开房等” 网络事件,对每一个人都具有强烈的警示作用。网络时代,有官员因为一句“雷语”被报道引起众怒,被免了职务;有教师因为有偿家教、体罚学生事件被曝光引起关注,被判刑,开除公职。最近,云南迪庆州旅游局质监所所长、旅游执法支队负责人李某粗暴执法,威胁谩骂游客:“像你这样的滚蛋!”经央视新闻曝光后,被撤销职务并调离原工作岗位,自己“滚了蛋”。焦点访谈曝光北漂小伙小周返乡6次办护照和江苏省丰县大学毕业生小狄11次到丰县行政服务大厅办营业执照和法人执照的事件。事后,“护照门”事件涉事民警史某因不一次性告知办事流程被调离公安机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两级处分;“执照门”事件当事人因办事推诿扯皮,分别受到行政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前年,兴化戴南中心小学三名教师因为收了学生家长300-500元不等的现金而受到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这些在过去都被认为是小事、小节,现在已成为了影响当事者前途的大事。教育是最大的民生。作为时刻处在家长乃至学生、社会等方方面面监督下的教师,更应迅速适应新的形势,深刻认识到网络条件下,教育无小事,教师无小节,充分认识网络舆情对教育、教师关注的密切度,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在网络时代可能会引发大事件。问责、追责已成为一种常态。因此,全体教师都要做到“一念之非即遏之,一动之妄即改之”,也要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防微杜渐、谨小慎微,不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能严守师德规范。 三是要坚定信念。各校要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大讨论,引导全体教师广泛参与,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广大教师用师德规范自己教育行为的自觉性、主动性,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职业观、育人观,主动适应社会要求。 1.树立科学的价值观 台湾学者王阳明先生在《穷得只剩下钱》一书中指出:人生有两条路,即生活的路与生命的路。前者追求衣食住行和功名富贵,这与金钱有关;后者则追求平安喜乐、永恒的归属,这与金钱无关,与心态相关;“生命的路”应该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都是一样的,我们所追求的是生命的快乐。时时刻刻快乐,人生的价值才算完美。但“生活的路”是各个人自己决定的,由于认识不同、企盼不同、努力不同而存在着千差万别、千姿百态,“生活的路”走好了,才能走好“生命的路”。人不能把钱带进棺材,但钱能把人带进棺材。可以说绝大多数犯罪都与金钱有关。走好生活的路确实需要金钱,但如果采取违法的途径获取,不仅走不好生活的路,更不能走好生命的路。教师也要走自己“生命的路”。社会给了我们神圣的光环,国家给了我们安稳的生活、体面的收入,这些都决定了我们“生活的路”的走向。魏书生说过:“有些无法选择的事情要放得下。我们的出生是无法选择的,你就不能老是想,要是我出生在省长家那多好啊!你这是自寻烦恼。”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教师是我们一辈子要从事的职业。这就要求我们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在法律和道德框架内去追求生活的美好。不跟风攀比,不庸俗市侩,心态阳光,知足常乐,多些文人气息,多些君子风骨。廉洁并非从无贪欲,而是最终顶住了贪欲。作为教师,如果不能守住心灵的宁静,过多在意名利、地位、金钱,就很可能陷进物欲漩涡而不能自拔,工作就会失去动力,产生职业倦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之有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到自己内心的宁静与强大,变得心态淡然、阳光快乐。这样即使生活的路有所差别,但生命的路是高质量的。当前,有一股歪风在暗流涌动。某某教师一年家教收入多少成了社会上热议的话题,似乎家教收入的记录也在街头巷尾的闲谈中被不断刷新。说者言之凿凿,指名道姓;闻者心态各异,反应多样。而暗地里从事家教的“局中人”却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无人知晓,仍在想方设法规避惩罚,继续扩大家教规模,增加灰色收入,根本看不到那一双双紧盯的眼睛,听不到那一声声谴责的声音,感觉不到那一张张无形的法网。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试想如果一个教师整天眼里看的是钱,脑里想的是利,手里忙的是财,利欲熏心,唯利是图,不择手段,迟早会心态失衡,师德失范,甚至会触犯法纪法规,决不会享受到生命的快乐,靠有偿家教等非法收入一定走不好“生活的路”,更不要说走好“生命的路”。 2.建立文明的职业观。 学校是群众心中的“文化圣地”。它应与商业利益、低级趣味、粗俗丑恶无缘。学校应该是社会精英的聚集之地,承担着引领社会的重任。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从另一角度说明了教师应该肩负的如山的教育重任,应该怀有的如海的大爱情怀,应该具备的天下最高尚纯洁的品德。道德可以弥补智慧上的缺陷,但智慧永远弥补不了道德上的缺陷。对职业观的认识决定了我们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和热情,影响着孩子的未来。人格的力量和思想的力量是最有魅力的两种力量,教师在塑造别人的灵魂中净化了自己的灵魂,学生的人生价值是教师自身价值的无限延伸,这是教师职业的圣洁所在,也是教师的人生意义之所在。教师应该是遵纪守法的典范,如果师者都不尊重法规制度的约束,还能指望所教的弟子在法制社会中成为一个正直的人吗?教师还应该是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优秀人群,他不会因噎废食,要对学生成长高度负责,培养出有责任心的学生。教师只有热爱本职工作,甘于奉献,乐于平静,勤于教书,精于育人,才能胜任这一平凡而伟大的职业。反之,如果缺乏对自身职业的感情,就不可能对自己所从事的教育工作有最大的努力和热情,其结果必然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客观地说,我区教师队伍整体来说是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充满战斗力的团队。近几年来,全区先后举办了“身边的感动”、“魅力班主任”和“最美教师”风采展示活动,充分展示了我区一大批教师扎根杏坛、敬业精业、无私奉献的职业情怀,令人感动,催人振奋。李某、胥某这两位教师只是由于价值观、职业观、育人观等一时出现迷茫,才导致问题的发生。经过组织、同事的教育和帮助,他们已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决心以崭新的面貌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重树师表形象,再创新的业绩。我们决不能因为看到这两名教师所受的处分,碰到教育教学问题时变得顾虑重重、彷徨无策、畏首畏尾,甚至不负责任、意志消沉、放任自流;对问题学生、学困生以及那些需要教育矫正的学生,不想教、不敢教、不会教。这不仅违背了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初衷和本意,也是对教育、学生包括自己所从事职业不负责任的表现,是教育的另一种悲哀。古语云:“作经师易,作人师难。”一个品德高尚的教师,才能带出一批品德高尚的学生。如果教师的品行出了问题,学生的品性也会出问题。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涌进学生的眼睛,在他们心灵的底片上留下深刻印象。教师的气质、性格、爱好、服饰、发型等都可能成为学生效仿的对象,特别是教师进步的思想、正派的作风、高尚的人格魅力,都会对学生产生直接或间接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教师必须用真心、真情、真爱、真功夫去对待自己的职业。“是狼就炼好牙,是羊就炼好腿。”全体教师要根据自身特点,强化自身素质,要不断地厚德厚学,遵纪守法,研究教学艺术,提高职业水平,通过精彩的教育教学过程给学生具体、真切、生动的感染,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高尚的思想品质、优秀的文化素质、丰富多彩的能力素养,形成自由独立的人格,和学生一起享受生长的快乐。 3.确立全面的育人观。 教育的原点是以人为本。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是“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长期以来,不少教师施教的目光往往聚焦在少数“尖子生”身上,对所谓的问题学生或学困生则是“想说爱你不容易”。而新课程要求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创设能引导他们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习积极性,因材施教,分层要求,培养他们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社会主义培养输送各类建设人才。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现代社会给人才提供了各种各样脱颖而出的机会。以文化成绩定终身,早已成为历史。因此,正确的育人观是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与引路人,引导学生有个性、有特色、丰富多彩地发展。陶行知先生说过:“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里有爱迪生。”教师要尊严,学生也要尊严,体罚学生真是为了孩子好吗?实质是教师自己心理发泄的伪思维,是一种无能的表现。教师如果对一些所谓的问题学生或者学困生,教育方法简单草率、主观武断,甚至舞动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大棍,动辄训斥批评,讽刺挖苦,体罚、心罚并用,只求一时的痛快和临时的表面上解决问题,教师吐出了恶气,撒光了火气,平息了怨气,渲泻了怒气,也丧失了“底气”,但学生感受的是歧视、暴力和屈辱,稚嫩的心灵受到了不可挽回的严重伤害和影响,也许一辈子都会留下阴影,而且师生情感产生了沟壑和裂痕,扼杀了学生成长发展的空间。还有些教师甚至将生活、工作中的不满情绪带到课堂上,将学生作为宣泄情绪的对象,行为失控,这样的教师是可悲的。这样的教师如何能教书育人、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与引路人呢?人格不健全、不懂得尊重别人、缺乏爱与责任的教师,怎么能成为一个合格教师?怎么能培养出优秀的学子?每一位教师都应该做让学生敬重的老师而不要做让学生害怕的老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的威望是建立在高尚的人格、博学的知识和智慧的教育艺术基础之上的。粗话、暴力树立不了威望,只能在学生心中烙上“粗暴、无能”的印记,留下终身不愉快的回忆。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面对各种特殊学生,以暴制错是失范的,不闻不问是害人的。成功的教师应该以情感人、以智化人、以行导人,潜移默化,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应该牢记:无论是什么理由,无论是多么“善意”的出发点,当教师辱骂学生的时候,你的灵魂已经不再高尚;当教师举起体罚的大棒时,你的人格已经宣布破产! 教师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职业,是一份普通又特殊的工作。既然选择了教师职业,全体教师就必须形成职业认同感,增强职业归属感,切实遵守职业道德,无愧于教师这一神圣的称号。 四是要强化责任。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一把手”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肩负起正本清源、弘扬正气的重任,要善于用规范的制度、先进的文化引导全体教师凝心聚力,增强集体荣誉感、历史使命感,远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杜绝各种师德失范行为,建树个人师表,维护教育形象。学校对相关问题的处置要制定预案,规范流程,迅速介入,及时报告,管理到位。事发关头,必须千方百计控制住事态,让事件不再升级扩大。校长要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方法,一定要充分重视舆论导向的作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事件进行正面报导,消除不实谣言和传闻的负面影响。对发生问题的教师,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加强教育引导,全面客观地分析评价他们的问题,指出改正的办法,作出必要的处理。如果由于学校管理不力,处置不当,应报告不报告,甚至失职渎职,也会遭到问责、追责。在当前形势下,国家对各级领导的问责力度不断加大。“护照门”事件中的武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房某被免去职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分管领导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执照门”事件中的三位分管县领导被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县工商局局长、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大沙河镇党委书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大沙河镇分管负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行政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县工商局大沙河分局局长受到行政撤职处分。湖北襄阳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寄宿学生因拥挤发生踩踏事故,造成4名学生死亡,7名学生受伤,该市教育局局长等6人被免职,秦集小学校长、政教主任被撤职;甘肃庆阳市宁县焦村乡森王小学教师张某由于涉嫌变相体罚,致一小学生受伤,宁县教体局分管小学教育的党委副书记、焦村乡分管教育的副乡长被组织处理,焦村乡学区主任以及该小学校长被撤职;兴化戴南镇中心小学校长由于该校三名教师收受家长现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等事例就是最好的证明。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了使警示教育落到实处,各学校要结合“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全面、彻底地开展一次师德师风自查自纠活动,要求全体教师按照师德规范要求,联系学校、个人实际,认真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教辅用书征订违反政策等群众反映较多的敏感问题,采取“自己查、同事帮”的方式,进行集中排查整改,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尊重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和人格尊严,杜绝体罚学生行为,牢记教书育人宗旨,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杜绝有偿家教行为,从思想上抵制各种诱惑,自觉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杜绝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缝隙”,办人民满意优质教育,树群众满意优良形象。 日前,不少学校已经将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陆续在姜堰教育网上进行宣传报道,希望各校高度重视,在深化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切实加强督查整改的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树立正面典型,积极传递正能量,使家长、学生、社会看到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效,努力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教育行业的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