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章程
日期:2016-08-30 10:39:26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1520 打印本文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师生员工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三条   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1)安全优先;(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教育与保护相结合;(4)及时、合法、公正处理安全事故。

第四条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和认知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五条   对维护学校安全有显著成绩或者有特殊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   我校安全工作接受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接受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安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与监督。班主任承担对学生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网络,配备安全工作联络员。

第九条   实行门卫制度。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有权要求出入学校的人员出示身份证件。禁止未经同意的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限速限道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不得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

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应加强校园内部的巡逻。

第十条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实行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的医疗用品和兼职卫生人员。做好常见疾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好学生心理卫生工作。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十二条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

第十三条  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积极开设安全教育课,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积极争取有关部门配合,对师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演练,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巧。

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集中对师生和社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为学校安全教育周。

第十四条  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导致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第四章    安全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建立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相关处室和个人。

第十六条  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月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七条  大型活动审批制度。组织大型校外集体活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第十八条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每学期期末,将安全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育主管部门。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全力组织抢救,并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处理结束后,在一周内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校舍、设施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标准,防火、防盗、防水、防雷电等功能齐全。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定期对校舍进行勘验检查和维修。凡发现破、漏、裂、塌、沉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缮、加固或翻新。

第二十条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保证完好,保障所有通道畅通。

第二十一条   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要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外出前对师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安全。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不得擅自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不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危险性活动。学校有权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第二十二条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在学校附近的道路口,划出人行横道线,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三条  加强体育安全管理。体育活动场地、器械应当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体育教师应当加强运动技术要领和准备、整理活动的指导,做好学生活动中的安全保护。

在组织学生体育竞赛、军训等较为剧烈的活动时,要禁止有病、体弱及身体不适者参加。

第二十四条  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加强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实验课应当有教师现场指导。对易燃易爆物、放射物和剧毒药品等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

第二十六条  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采取网络技术防范措施,严格控制有害信息源,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

第二十七条  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建立值班巡逻制度,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项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第二十八条  在暑假、寒假前组织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学校门前及其两侧规定范围摆摊设点、堆放杂物,不得依傍学校围墙搭建(构)建筑物。

第三十条   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与公安、交通、卫生、文化、综合治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消除有碍学校周边秩序和学生安全的各类治安隐患。

第六章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有关法制和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年级组、班级每月应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延报责任事故。

4.建立干部和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学校保卫干部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或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安全可靠。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学校的保卫工作,定期召开保卫会议,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强化群防意识。向广大师生宣传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等方面的知识,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增强师生自防意识,提高自防能力,自觉消除安全隐患。

三、定期进行安全自查,检查办公室、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计算机机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加强防范措施。

四、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师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职工遵纪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对他们不歧视,不放弃。

六、精心组织体育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无论课上、课间,学生发生的事故,在场教师都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七、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发现火警,立即报警,有序、快速地疏散师生,并组织力量灭火。

九、防盗措施得力,安装红外线报警器、铁门、铁护栏、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教室、办公室、食堂、宿舍、实验室、机房等重要场所要按时关门、关窗。

十、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好门卫值班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值班制度、来宾登记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十一、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处理校内发生的事故和偶发事件。发现盗窃、刑事等案件,要立即保护好现场,并报警。协助公安机关保护案发现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十二、加强外来人员管理,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发现陌生人或形迹可疑者,要查问,并及时报告。未经批准,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师生自行车要停在指定地方。

十三、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私接电线,不准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将易燃、易爆、有毒物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区,不准把匕首、玩具枪、棍棒带入学校玩耍,不准逞强斗殴,不准抛掷砖头瓦块等。

十四、学校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小时之内电话报告教育局,24小时之内书面报告教育局。

十五、争取相关行政部门维护学校周边环境安全。警民共建,维护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校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增强教职工交通安全意识,规范校内交通秩序,确保教职工校内平安,根据上级对校园车辆行驶及管理的安全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制定《皇家royal1688校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教职员工(含校园内住户和访客)驾车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交通法规。

二、教职工(含校园内住户和访客)必须按照要求将机动车停放在学校划定的区域(目前在科技楼前、体育馆四周)。如车辆乱停乱放,发生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学校还将追加问责处理。

三、在上放学期间,校门全部打开,机动车按照机动车道的指示标识进入或驶离停车区域。学生在校上学期间,所有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不得进入校园内其他区域。

四、机动车在校园行驶不得鸣笛,速度必须在5公里/每小时以下。

五、教职工(含校园内住户和访客)驾驶机动车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听从门卫人员指挥。门卫人员对进出校门的机动车辆文明礼貌按章管理,切实履行检查登记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六、教职员工(含校园内住户和访客)承担驾车在校园发生车辆与学生及其他人员碰撞事故的全部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机动车辆在校内损坏公物一律照价赔偿。机动车辆停放安全问题及车辆上的物资损坏、丢失由车主负责。

七、特种车辆如需进入教学区,需要到学校安管处报备,经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出。

八、在寒暑假且学生不在校期间,教职工的机动车(含校园内住户和访客)可以停放到宿舍区的停车位内。

注:学生车辆的管理按照《皇家royal1688学生安全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校园安全,规范校内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平安,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学校新建了学生车棚,要求学生在校园内下车推行并停放到学生车棚内指定区域。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杜绝因管理不善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经学校研究,现就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生可以骑电动车但需佩戴头盔。

二、学生车辆在校园内必须推行,只能停放在学生车棚内指定区域,不得进入追日桥以北区域。学生推行车辆必须服从行政值班及保安的管理。

三、车棚内停放车辆的要求,所有车辆整齐停放,以分界线为准。高中学生的自行车、电动车需分类停放,电动车停放到本班停车区域的左侧,自行车停放到右侧,并做到较大的车辆在左边。

四、学生的车辆必须妥善保管,停放车辆必须上锁,否则车辆遗失由学生本人负全责。

五、所有班级须派专人(安全管理员及车辆管理员)每天负责本班学生车辆的停放和整理。学生会将组织志愿者对各班的车辆停放情况检查并做好记录,并报政教处,车辆停放情况作为班级月度量化考核的内容之一。

六、行政值班领导及时制止在校园内违规骑行、停放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学生,并将名单交政教处,政教处将安排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学生担任校园文明交通劝导员。


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台。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9.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0.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1.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2.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3.不阅读带有色情与暴力内容的报刊杂志。

14.注意网络安全,反“黄”、反“暴”,不散播不健康的、反动的信息。提倡绿色上网。

15.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远离邪教。


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一、教师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

二、下课铃响后,教师要及时宣布下课,让学生在课间活动和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工作。

三、教师要妥善处理课堂偶发事件,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

四、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五、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校医联系,妥善处理。

六、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

七、演示实验课前准备充分,课堂操作规范,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八、自习课上学生认真复习、预习,独立完成作业。保持教室安静,不高声讨论,不随便离开座位,更不得擅自离开教室。

九、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课时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顶撞老师。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作好检查记录。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设施,违者要严肃处理。

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必须做到专门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室内必须有沙包,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要提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等场所要按规定配齐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室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不得使用闸刀开关。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八、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的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吸烟、点蜡烛和蚊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九、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十、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向教育局和消防部门提前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举办。室内集会,电工要固守岗位。

十一、对无视消防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食堂安全制度

1.采购食品时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不得采购禁售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

2.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生熟分开的原则,做到操作间、操作人员用具、成品、半成品严格分开,以防止交叉污染。

3.定期对炊事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有传染病应调岗或辞退。

4.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毒工作,库房内禁止吸烟,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5.配备灭鼠、灭蟑螂等相应设施,做好灭蝇、灭蚊、灭鼠工作。

6.食堂要划分安全责任区,确认责任人,人人会使用灭火器。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如在食物中发现卫生问题,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予以通报批评。


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度。                      

一、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二、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及其自备水源,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3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

三、保温桶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质符合《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定期清洗保温桶并记录;  

3.专管员每日清扫,保持洁净,每周消毒一次;  

4.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生活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供水管材、管件必须清洁,卫生。  

2.水质符合《生活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制度并予以落实;

3.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应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4.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五、加强饮用水、生活用水的常规管理

1.校内所供应的饮用开水必须专人专管,负责提供饮用开水的员工为饮用开水的卫生安全责任人。专管员必须持有有效“两证”上岗。每天负责打扫不锈钢开水机的打扫,做到外壁洁净,做到无尘、无污垢、无锈渍、无水渍以及地面周围无积水,并做好记录。专管员负责对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2.有专职人员对学校使用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3.校内所供应饮用开水必须经过煮沸达到100℃并持续烧煮10~15分钟后方可提供师生饮用,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4.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门卫管理制度

一、人员出入校门管理

1.进出校门,校内人员一律凭工作证、学生证,外来人员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门。

2.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早晨6:00开门,晚10:15关门),学生上课期间关大门。(如学校作息时间调整,按通知的调整时间执行)

3.本校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以外出入必须向门卫讲明情况,登记后方可出入。学生在上课期间出大门,必须凭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

4.禁止校外人员入校推销产品或进行体育锻炼等活动。

二、车辆出入校门管理

5.因公来校者,须在接待室由门卫与被访处室联系,征得被访处室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6.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及采访介绍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校采访。

7.给校内送货的车辆,应在规定时间进出。

8.消防车、急救车和执行公务的警用车辆入校,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9.校外车辆,因私来校,未经校长室或有关处室同意不得入校。

10.教学区、运动区除本校车辆和特殊情况外,其它车辆不得入内。

11.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有关活动,如果参加活动的车辆较多或者情况特殊,组织单位应征得学校同意后,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门卫,门卫应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

12.除消防车、急救车和执行公务的车辆外,其余所有车辆进出校门都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三、物品进出校门管理

13.凡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接受门卫检查,交验主管处室盖有公章的证明,否则一律不准携带出校。

14.凡私人携带物品或来访人捎带物品出校门者,凭本人证件,经验查登记,方可放行。

15.来访人员携带物品进入校门,必须在门卫处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校园。

16.在校内施工的车辆、人员,携带物品出门,必须出具学校总务处与工程队的证明,方可外出。


校园巡逻制度

为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环境,制订如下巡逻制度:

1.巡逻时间:全天24小时不定时巡逻,其中中午:11:40—14:00   下午:17:30—22:30 为重点巡逻时段,学生上课期间加强校园巡逻。

2.巡逻时间内,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3.巡逻人员必须加强自身要求,具有组织性、严格的纪律性和强烈的责任感。

4.在学校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应马上进行询问,掌握清楚情况并及时报告总务处。

5.巡逻要深入到宿舍楼、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自行车停车棚、餐厅、操场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做好巡逻记录。

6.巡逻人员应熟记各类报警电话号码,一旦发生情况及时报警。

 


集会、出操、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进出场要有序,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对实践的场地应事先考察,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确保学生社会活动安全进行。  

5.社会实践活动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社会实践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6.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社会实践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一、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负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二、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或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4.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5.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学生军训安全制度

加强学生军训安全工作,是学生军训期间一项重要的工作,为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军训任务的顺利完成,对学生军训期间的安全做出以下规定:

1.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军训教官、教师要充分重视军训期间的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军训科目以及外出活动时,要制定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安全责任,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事故的自觉性。经常开展安全无事故检查评比活动,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

3.严格执行各项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训练和集体活动。

4.作好军训期间检查,预防军训学生身体、心理疾病的发生。

5.提高警惕,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及时做好学生矛盾的化解工作,杜绝争斗事件的发生。

6.军训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

9.加强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病工作,注意搞好室内、外卫生,病员要及时请医生诊治。医务和军训卫生员要做好防暑降温、饮食卫生和清洁卫生的检查和管理工作。

10.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及时上报。对事故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应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手表、随身听、计算器、手机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画痕迹。

6.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7.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

8.学生上机或上体育课离开教室,必须关门、关窗。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保证我校教学的顺利进行,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采购、保管、领用、管理各方遵照执行。

一、采购

1.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由我校总务处派专人持证统一购买,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校财务不予报销。一经发现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处以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采购人员应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

3.要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和《公安部87号令》的规定进行采购。

4.要按照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明或备案证明,要提供合法健全的手续,凭证购买。

5.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供货方要查验供货方资质,并向供货方出具我方购买证明。

6.禁止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结算;

7.相关的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证明材料复印件要保存两年备查。

二、保管

1.保管员要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及安全保管要求。

2.要随时了解易制毒化学品库的库存、实物的情况;物品摆放要符合规定,做到分类安全合理、摆放整齐,并配备消防器材。

3.要建立专门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登记台账,如实记录日常的进出,相关材料保存两年备查。

4.人员进出仓库必须严格,禁止领用人单独进入易制毒化学品库,库门要随开随锁;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及时上报给公安机关。

三、领用

1.领用人须熟知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

2.领用人进出库房须在保管人员带领下领取,不得私自进出易制毒化学品库。

3.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量应尽量满足教学单次使用量,不应大批量领取积压。

4.领用人应按照保管人员的要求在相关的领用凭证上签字。

5.领用人在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使用安全盛器盛放运输,确保安全。

四、管理

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私自从其它渠道购买的含实际购买的是易制毒化学品而票据开的是非易制毒化学品的、及领用后又流入校外及其它非法渠道的造成事故和财产损失的,将追究肇事者、主管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我校的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由总务处负责、保管由实验室负责。

2.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由总务处负责。


教师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防盗窗,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教职工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3.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4.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

5.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6.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计算机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机房。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电脑,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发现电脑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8.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禁止传播黄色等不良信息。


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会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财会室负责人为财会室安全第一责任人。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

3.财会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应及时关锁,钥匙财会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会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财会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档案室负责人为档案室安全第一责任人。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确保安全。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班主任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

二、建立宿舍管理员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学校公物管理员清点落实房内各种设施,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宿舍管理员落实到相关人员。

三、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追逐打闹、打架斗殴、看、传黄色书刊,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室同学要互帮互助,室长及时报告值班老师,病情较重者,由值班老师陪同迅速到校医或医院治疗,并迅速联系相关班主任和年级领导。

六、遵守作息制度,保证休息时间,上课及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班主任批条方可在宿舍休息),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走动、乱串床位,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看课外书,听Mp3,否则,没收相关物品,并通报批评,。

七、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天早晨彻底打扫寝室卫生,中午及晚上保洁一次。严禁任何同学将饭端进寝室,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对不听劝告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八、房内整洁做到:六个一条线:1.被盖、枕头一条线。2.床下箱包一条线。3.床下鞋子摆放一条线。4.面巾一条线。5.杯刷一条线。6.开水瓶摆放一条线。窗、床、衣柜上无杂物,床下、厕所及地面干净,并注意保洁。

九、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罚款或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触摸用电设施,不准在寝室充电,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每天晚睡时,值班老师和宿管员要对每个寝室认真清点寝室人数,核实缺少学生,及时与相关班主任和年级领导取得联系。

2.不准将校外食品带入宿舍,不得吃霉变食品。

3.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段经班主任批条,管理员方可同意开门进入。

4.贵重物品不要带入宿舍,现金或贵重物品存在管理员老师或班主任处,严防遗失。

5.各寝室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不准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寝室一般不准点蚊香。

6.如遇紧急危险,值班老师和宿管员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8.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9.严禁攀爬门窗、阳台,爬防护网。

10.保卫人员要经常检查寝室用电设施、床铺、水管、窗户、栏杆等,每周至少搜查一次学生寝室,对学生中的违禁物品及时收缴,填好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11.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不得在宿舍楼边打球。

12.加强防范意识,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动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浴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浴室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

二、就浴人员,不得将贵重物品等带进浴室,自行带入者,损失自负。

三、浴室内禁止大声喧哗、打闹,防滑防跌,以防烫伤,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罚款。

四、浴室内应设置一人一柜,就浴人员自行加锁保管衣物,不加锁者,损失自负。

五、校内浴室不对外开放。讲究公共卫生,不乱扔乱抛,不把洗发液、肥皂沫洗入浴池内。禁止传染病、皮肤病人入室就浴。

六、加强浴室电器及线路检查,确保安全用电、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


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3.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4.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5.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文印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文印室重地,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文印室的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存试卷等印刷资料,严禁泄露考题。

三、文印室的工作人员只负责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文印任务,非教育教学所必须印件,不得印刷。外单位的印刷工作原则上禁止印刷,如情况特殊,须经领导批准登记后方可操作。

四、文印室严禁吸烟,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油墨、纸张、软盘等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外借。

六、下班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清理用过的纸张和杂物。

七、文印室人员要掌握灭火技能,一旦发生火情,会使用灭火器,及时报警。


配电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电间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正常安全配电。

四、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煤油炉等;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配电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七、严格岗位责任制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不得脱岗、漏岗和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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