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即将开始,为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让师生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2〕2号)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
2022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2日,春季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14日。如无特殊情况,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2022年暑假放假时间拟定为7月1日,如无特殊情况,秋季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9月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行事历时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二、坚决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及寒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47号)和《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泰肺炎防控学〔2021〕33号)要求,科学精准、从严从紧扎实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侵入教育系统风险,坚决守好校园防疫安全。
假期前要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倡导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设区市,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寒假期间,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
学生返校前,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和应急处置演练,查找疫情防控工作短板,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开学前14天,所有师生员工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行程史的师生员工,返校时必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具体安排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双减”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总结本学期课后服务和减负提质增效工作的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和存在问题。学校要认真做好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加强对学业困难学生帮扶辅导。落实好《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命题,切实控制考试难度,确保命题质量,不得超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义务教育阶段考试结果实行等级评价,不得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积极通过家长会等方式交流学校减负提质增效工作,反馈学生学业质量情况,指导家长加强亲子交流,强化家校共育。
各地各校要切实将“双减”要求从学期延伸到假期,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组织学科教师积极开展假期线上答疑活动,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馈,及时有效地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鼓励各地实施寒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运动氛围,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各地各校可协同工会、妇联、共青团和当地社区等开展托管服务,以解决家长的实际困难。
各地要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建立分片包干和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运用明察暗访,对辖区内所有线下培训机构加强巡查。严禁利用寒假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等相关部门,通过技术与人工相结合、全网、全时段巡查与重点监测相结合的机制,集中整治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和学前阶段线上培训问题。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严惩重罚,加大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形成警示震慑。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严禁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参与有偿补习等行为。
四、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地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和相关安排告知师生和家长,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中小学寒假活动做出合理安排,重点突出劳动体验、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社会实践等活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学生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双减”政策精神,引导家长积极响应国家大政方针,用好《江苏教育家长微课》和“泰微课”资源,帮助家长正确认识家庭教育的意义,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兴趣班,安排更多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
做好假期内学生的“五项管理”工作,学校要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多种形式,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指导家长积极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引导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注重引导家长做好孩子睡眠管理,督促学生按时作息,经常参加户外活动,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引导家长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阅读健康读物。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各地各校要结合“关爱留守学生,争做教师妈妈”活动,持续关注流动、留守、离异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等困境儿童假期生活,给予更多的关爱与帮助。
五、重视假期安全与和谐稳定
始终树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抓细抓实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禁放烟花爆竹告知承诺书及其他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防火、防水、防盗、防诈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要特别提醒学生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参与赌博或迷信活动、不进歌舞厅或网吧等娱乐场所、不私自外出或与陌生人见面、不浏览不健康网站、不信谣传谣、不暴饮暴食等,全面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
各校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危险校舍管护措施。各地各校要对照《泰州市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泰教安〔2020〕4号)要求,放假前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校舍、食堂、锅炉、燃气以及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改,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全力保障设施设备安全。
六、统筹安排及早谋划开学工作
在放假前和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关心教师,特别做好对困难教师家庭的帮扶工作。在保证教师有充足休息时间前提下,集中开展教师培训,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双减”工作文件,切实加强师德教育,坚决杜绝有偿补课、以教谋私等不良现象。要充分发挥一线干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聚焦“双减”、课后服务等工作重点,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群策群力,提早谋划新学期工作。
请各地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并按要求认真落实到位。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